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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入驻
上海康桥 >> 企业入驻 >> 企业淘汰

孵化企业的淘汰 

  孵化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,创业园区将予以解除孵化关系:
  (一)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的;
  (二)经考察主营业务不属高新技术领域的;
  (三)无产业化前景、无孵化价值的;
  (四)企业管理水平低下,无进取意识的;
  (五)提供虚假资料,恶意套取优惠条件的;
  (六)不服从创业园管理,长期不参加有关活动的;
  (七)企业已停止经营或依法注销的;
  (八)经营、注册地址迁出的;
  (九)其他有必要解除孵化关系的情况。
  淘汰企业将不再享受创业园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孵化服务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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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页最后更新时间:2012-2-7 11:34: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