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展“活力与责任——2009最具活力上海科技企业”评选通知
各科技企业:
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,建设创新型城市,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;表彰、宣传在2009年特殊经济环境下,通过不断创新摆脱危机影响的上海市优秀科技型企业,鼓励与促进创新创业;为中小型科技企业营造良好氛围;总结交流成功经验,提升企业知名度,树立民族品牌,更好地实践科学发展观,促进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,将开展“活力与责任——2009最具活力上海科技企业”评选工作。此次评选是致力于为中小型科技企业服务的一项公益性活动。
一、评选目的
1.扩大创新型企业在社会的宣传,让全社会有机会深入了解中小型科技创新企业的发展现状,促进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;
2.展现在2009年特殊经济环境下,企业如何通过科技创新在“危”中寻“机”,尤其是突出表彰在危机环境下“有发展、有潜力、不减薪、不裁员”的模范科技企业。
二、组织机构
本次评选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与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主办,由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会和上海科技报社承办。
本次评选的工作机构包括组委会和专家委员会。
组委会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、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等主办、承办单位组成。评选日常工作由组委会办公室承担,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上海科技报社。
由组委会邀请相关政府、媒体、学术和业界相关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。
三、参评对象
在上海市境(域)内注册的成长性(包括种子期和成长期)科技型中小企业。
四、奖项设置
1.综合类奖项
最具活力科技企业(称号)
最具创业成就奖(企业发展综合类奖项)
最具创新贡献奖(创新发展综合类奖项)
2.特设奖项
最佳社会责任奖
3.创新创业环节奖项
最佳产学研合作奖
最佳专利成果奖
最佳创新管理奖
最佳研发技术奖
4.组织机构奖项
优秀组织奖
优秀创新孵化基地奖
优秀创新环境奖
五、推荐要求
1.推荐企业须是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,诚实守信,具有良好社会信誉的独立法人经营实体;
2.推荐企业需连续两年无重特大安全事故,无恶意逃避债务,无偷税,无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等,环保达标;
3.推荐企业需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。制订了较为科学合理的技术创新发展战略和规划,拥有健全的技术开发组织管理机构。
六、申报
申报阶段:
想要参评的企业请与创业园企业发展部联系
联系人:顾方玲 顾佳慧
联系电话:61180132
下一篇: 十年磨一剑,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器搭建国际合作网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