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园区动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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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展“活力与责任——2009最具活力上海科技企业”评选通知

各科技企业:

 

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,建设创新型城市,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;表彰、宣传在2009年特殊经济环境下,通过不断创新摆脱危机影响的上海市优秀科技型企业,鼓励与促进创新创业;为中小型科技企业营造良好氛围;总结交流成功经验,提升企业知名度,树立民族品牌,更好地实践科学发展观,促进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,将开展“活力与责任——2009最具活力上海科技企业”评选工作。此次评选是致力于为中小型科技企业服务的一项公益性活动。

 

一、评选目的

 

1.扩大创新型企业在社会的宣传,让全社会有机会深入了解中小型科技创新企业的发展现状,促进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;

 

2.展现在2009年特殊经济环境下,企业如何通过科技创新在“危”中寻“机”,尤其是突出表彰在危机环境下“有发展、有潜力、不减薪、不裁员”的模范科技企业。

 

二、组织机构  

 

本次评选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与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主办,由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会和上海科技报社承办。

 

本次评选的工作机构包括组委会和专家委员会。

 

组委会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、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等主办、承办单位组成。评选日常工作由组委会办公室承担,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上海科技报社。

 

由组委会邀请相关政府、媒体、学术和业界相关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。

 

三、参评对象

 

在上海市境(域)内注册的成长性(包括种子期和成长期)科技型中小企业。

 

 

四、奖项设置

 

1.综合类奖项

 

最具活力科技企业(称号)

 

最具创业成就奖(企业发展综合类奖项)

 

最具创新贡献奖(创新发展综合类奖项)

 

2.特设奖项

 

最佳社会责任奖

 

3.创新创业环节奖项

 

最佳产学研合作奖

 

最佳专利成果奖

 

最佳创新管理奖

 

最佳研发技术奖

 

4.组织机构奖项

 

优秀组织奖

 

优秀创新孵化基地奖

 

优秀创新环境奖

 

五、推荐要求

 

1.推荐企业须是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,诚实守信,具有良好社会信誉的独立法人经营实体;

 

2.推荐企业需连续两年无重特大安全事故,无恶意逃避债务,无偷税,无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等,环保达标;

 

3.推荐企业需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。制订了较为科学合理的技术创新发展战略和规划,拥有健全的技术开发组织管理机构。

 

六、申报

 

申报阶段:2009111-20091130

 

想要参评的企业请与创业园企业发展部联系

 

联系人:顾方玲   顾佳慧

 

联系电话:61180132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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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页最后更新时间:2011-4-28 15:15:03